此文章为中文译本,仅供参考。一切以英文原文为准。
所有保险方案不适用于或不包括以下情况:
1. 保险公司对以下情况而导致的灭失和/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:
- 集装箱或者罐式集装箱存在设计缺陷。
- 集装箱的任一部件存在制造或者材料缺陷。保险只受理没有缺陷的部件的灭失和/或损坏索赔。
- 对集装箱或罐式集装箱的货物不承担责任,除非灭失和/或损坏是由于货物滞留或运输工具发生事故造成的(如果可以被证明)。
2. 保险公司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:
- 集装箱在其使用期间的正常磨损、刮痕、漆面或涂料脱落、部件翘曲、或保险维修标准内的正常使用(保险政策的第1和第2部分)、罐式集装箱 (保险政策的第3部分)。
- 任何已存在的损坏,除非造成新的损坏。
- 所有清洁相关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蒸汽清洗、化学清洗、因货物溢出而造成的汙染和损坏、清洁证明费用。
3. 如以下情况发生,保险公司就灭失和/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:
- 任一合同方的欺诈性破产。
- 从/因为上一段航程而间接导致的灭失和/或任何损坏。
4. 由于战争除外条款,任何因为陆上战争、类似战争行动、或因交战没收所造成的损害及损失,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因此,所有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乌克兰境内的索赔将暂时停止,直到另行通知。
保险除外责任及不保事项全文请见: xChange保险合同
评论
0 条评论请登录写评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