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标准集装箱租赁协议第12条第(b)款:
第(b)款: 如果用户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第12条第(c)款的主要义务,或者不遵守合同,供应商可以取消订单或者部分箱子。
第12条第(c)款的内容是什么?
如果用户不履行以下主要义务,供应商可以取消订单:
第(i)项: 在供应商告知最后期限(最后期限为期14天)的时限以内提箱,最后期限只能在供应商已经提供了有效的提单,并且免堆期已经结束后告知。如果用户非常明确地拒绝提箱,箱子将立即取消,不需要等待供应商给予最后期限。
我要在哪里申请取消?
取消和最后期限都必须在订单的聊天对话框上以书面的形式告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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