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标准集装箱租赁协议第12条第(a)款:
(a) 供应商和用户可以在订单被接受的12小时内取消订单或者部分未提箱的箱子,无须任何罚款。
这也就是说,租赁订单可以被供应商或者用户取消。只要订单尚在刚被接受(在订单进入付款阶段后的12小时内),任一方只要在订单的聊天对话框上提示@support,即可申请取消。
(e) 根据标准集装箱租赁协议第12条第(c)款或者第12条第(d)款,不履行主要义务的那一方,必须支付每个箱子50美元的取消费给另一方。根据标准集装箱租赁协议第9条,违反者必须支付上述取消费加上已经产生的堆存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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