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是xChange租赁订单上的用户,而且您即将要提箱,请您遵循以下要点。
根据标准集装箱租赁协议第6条第(b)款,为了保证一个有秩序的提箱流程,用户应:
第(i)项
在提箱前,提早至少24小时通知供应商和其堆场,确认有柜可提后再去提柜。
如果用户没有至少在24小时前联系供应商和堆场,导致无柜可提,用户丧失向供应商或其隶属、代理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。
第(ii)项
在通知供应商和堆场后的24-96小时內,并且在堆场的工作时间内提箱。
如果用户没有在通知的提箱时间24-96小时内提箱,导致无柜可提,用户丧失向供应商或其隶属、代理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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