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是在xChange租赁订单上的供应商,正要上传放箱/提箱单,请您遵循以下要点。
根据标准集装箱租赁协议第6条第(a)款,为了保证一个有秩序的提箱流程,供应商应:
第(i)项
通知用户最快可以去提箱的时间。
第(ii)项
提供放箱单给用户,放箱单应包括以下信息:
- 箱型、数量、堆场名称、堆场地址、联系人电话号码、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。
- 如果有指定箱号,也要写明在放箱单上。
- 除非供应商另有说明,否则放箱单应从可以提箱日起,有30天的有效期。
如果用户遵循第6条第(b)款却仍然无法提箱或者提箱出现问题,未成功提箱而产生的合理费用,由供应商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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